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第6周 (4月10日) | 发布《山东建筑大学“五大工程”实施纲要》 | 发展规划处 | 学校召开校务会发布 |
第7周 (4月15日-21日) | 研究制定落实《纲要》指导性意见 | 发展规划处 | |
第8周 (4月22日-28日) | 宣讲《“五大工程”实施纲要》(1) | 教务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 | 周四下午3:00召开全校科以上干部、正高职称人员大会。宣讲人需做PPT,每人讲半小时。 |
第9周 (4月29日-5月5日) | 宣讲《“五大工程”实施纲要》(2) | 研究生处、人事处、宣传部 | 周四下午3:00召开全校科以上干部、教研(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正高职称人员大会。宣讲人需做PPT,每人讲半小时。 |
第10周 (5月6日-12日) | 下发《落实“五大工程”实施纲要指导意见》、三个规划及工作计划模板 | 宣传部、科技处、发展规划处 | |
学院(部)、校直各部门分别启动三个规划、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围绕三个规划、工作计划,应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等。 |
第11周-14周 (5月13日-6月9日) | 学院(部)完成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文化塑院(部)规划初稿; 校直各部门完成工作计划初稿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
第15周-16周 (6月10日-6月23日) | 对三个规划初稿、工作计划初稿进行讨论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应充分听取本单位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
第17周 (6月24日-30日) | 审阅《学院(部)发展规划》; 校直各部门工作计划 | 发展规划处 | E-mail: fgch@sdjzu.edu.cn |
审阅《学院(部)学科发展规划》 | 科技处 | E-mail: kyc@sdjzu.edu.cn |
审阅《学院(部)文化塑院(部)规划》 | 宣传部 | E-mail:xuanchuan@sdjzu.edu.cn |
第18周-20周 (7月1日-21日) | 学院(部)、校直各部门分别对三个规划、工作计划进行论证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院部讨论 |
2013年7月31日前 | 学院(部)对三个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校直各部门对工作计划进行补充完善; 将定稿的三个规划、工作计划发到发展规划处。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E-mail: fgch@sdjzu.edu.cn |
2013年8月上旬 | 将《“五大工程”实施纲要》、学院(部)三个规划、校直各部门工作计划装订成册,印刷下发。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
2013年暑假期间 | 召开三个规划、工作计划集中汇报会 | 发展规划处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13年--2017年 | 每年年底,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本年度落实《“五大工程”实施纲要》情况 | 学院(部)、 校直各部门 | 可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