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教学任务(含增加任课教师):
1、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2、教学任务一旦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教学任务,需要由任课老师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单”(见附件),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学院教学办。教学办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学校教务处操作修改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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