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能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审核细则(试行)

时间:2021-09-28 浏览量:

 

 

为引导我院硕士研究生发表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学术论文,细化相关成果标准和审核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本细则,作为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的补充。

一、补充期刊目录

期刊名称

主办(管)单位

ISSN号

适用学科专业

煤气与热力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

1000-4416

全部

建筑热能通风空调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建筑学会

1003-0344

全部

节能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1004-7948

全部

ISHVAC、INDOOR AIR、BUILDING SIMULATION、ROOMVENT、CLIMA国际会议,工程热物理学会年会,InternationalHeat Transfer Conference,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Multiphase flow/Applied Energy/Refrigeration,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ombustion,Symposium on Thermophysical Properties,ASME 系列会议,SolarPACES

清华大学等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二、替代性成果

除《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文件中所列替代成果外,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以下成果,可替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

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赛二等奖(前3位)或省赛三等奖(首位)。

2、获得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三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三、取得成果的时间及审核要求

1、发表在SCI、EI收录期刊以及CSCD/CSSCI/SCD期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可在申请答辩前,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录用证明(或录用通知官方邮件完整截图及版面费交款证明),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

2、发表在补充期刊的期刊论文须在申请答辩前,向学院提交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扫描版电子文件。在线发表视同正式发表,提交的材料包括从官方网站下载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在线发表官方网站论文目录截图及论文录用证明。

3、发表的会议论文,须在申请答辩前正式发表,并进行口头报告或张贴报告,提交的材料包括论文全文复印件、现场报告照片、检索证明等,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上述电子版文件。

4、替代性成果,须在申请答辩前取得,向学院提交如下纸质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文件:

1)竞赛获奖应提供参赛作品复印件(照片)和获奖证书等。

2)专业实践应用成果应提供说明材料,说明成果的意义、研究思路、创新性与贡献、应用效果等,并通过专家组答辩,方可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认定。

四、其他

1、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获得学位者,1年内论文不能正式发表见刊的,取消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和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资格。

2、提交软件著作权获得学位者,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专家应对代码内容、质量、现场运行情况及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等进行专项答辩,并将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本细则面向2019级硕士研究生试行一年,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解释。毕业前学术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及本细则执行审核。

热能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加盖分委会章)

二〇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