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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策】国家人才工程配套资助标准

2019-04-09            信息来源:


支持对象:

从我省行政区域内申报入选和从省外变更到我省的国家“万人计划”专家。

支持内容:

      1.国家“万人计划”专家,中央正式发文公布名单后,省财政给予每位人才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2.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按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政策执行,不再享受省财政对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的配套资金支持。

3.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申报并入选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按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政策执行,不再享受省财政配套资金;已经享受省财政配套资金的,从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资助中予以扣除。

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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