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0705)
(专业英文名称:Opt-electric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物理学等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在传统光通信、光信息处理、激光技术、光电检测、光电显示、以及相关电子信息等领域和建筑光学技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产品设计和开发、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的实验技能、高素质、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经过5年左右的实践锻炼,应该具备:(职业能力、职业成就)
目标 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的人格和安全健康理念,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能够将社会、文化、法律、环境等因素融入工程实践中,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道德素养)
目标 2:能够综合运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运用现代工具从事光电信息领域的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专业技能)
目标 3:能够跟踪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熟悉专业标准及国际规范,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程实践,主动适应本行业及相关行业发展变化带来的挑战,通过五年实践锻炼,具备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项目设计、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能力, 达到工程师职业水平。(职业定位)
目标 4: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它学习渠道,与时俱进地进行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实现能力与水平的持续提升。(自我发展)
目标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与国际视野,在工作中具有事业心、安全与环保意识,具备多学科团队合作沟通能力,能够在团队工作中担任骨干或领导角色。(社会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应用光学、光电子学、电子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光电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方面的严格的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训练,具有从事本学科及跨学科的科学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应用光学、光电子学、电子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理论或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素质,受到光电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方面的严格的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方面的训练,具有从事本学科及跨学科的科学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的能力。
毕业时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素质:
要求1:思想政治,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和社会适应能力;视野开阔,具备探索和创新精神。
要求2:业务方面,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应用光学、光电子学、电子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光电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方面的严格的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训练,具有从事本学科及跨学科的科学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数学、物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3)掌握电子电路技术,计算机原理与应用,软件设计和技能等基本知识。
(4)掌握光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具有良好的光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应用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
(5)熟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索引、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意识。
要求3: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要求4:劳育方面,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有良好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培养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要求5:美育方面,树立正确、进步的审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具备感受美、鉴别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情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目标1 |
目标2 |
目标3 |
目标4 |
目标5 |
1. |
√ |
√ |
|||
2. |
√ |
√ |
|||
3. |
√ |
||||
4. |
√ |
√ |
|||
5. |
√ |
(简略概括毕业要求填入表中,分析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在相应的单元格内打“√”)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关系矩阵图
序号 |
毕业要求 课程名称 |
要求1 |
要求2 |
要求3 |
要求4 |
要求5 |
1 |
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H |
||||
2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H |
||||
3 |
四史 |
H |
||||
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H |
||||
5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H |
||||
6 |
形势与政策 |
H |
||||
7 |
思想政治课理论实践 |
H |
||||
8 |
基础物理 |
H |
||||
9 |
电工学C |
H |
||||
10 |
信号与系统 |
H |
||||
11 |
物理实验(理) |
H |
||||
12 |
光学 |
H |
||||
13 |
工程图学(光机类) |
H |
||||
14 |
单片机原理 |
H |
||||
15 |
电磁场与电磁波 |
H |
||||
16 |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
H |
||||
17 |
近代物理实验 |
H |
||||
18 |
应用光学 |
H |
||||
19 |
光纤通信 |
H |
||||
20 |
激光原理 |
H |
||||
21 |
光电子技术 |
H |
||||
22 |
信息光学 |
H |
||||
23 |
太阳能光伏原理与技术 |
H |
||||
24 |
LED制造技术与应用 |
H |
||||
25 |
光电器件基础与应用 |
H |
||||
26 |
光电图像处理 |
H |
||||
27 |
光电系统设计 |
H |
||||
28 |
数字电子技术(XD) |
H |
||||
29 |
模拟电子技术(XD) |
H |
||||
30 |
高等数学A |
H |
||||
31 |
线性代数A |
H |
||||
32 |
C语言程序设计(JS) |
H |
||||
33 |
光显示原理与技术 |
H |
||||
34 |
大学体育 |
H |
||||
35 |
军事理论与实践 |
H |
H |
|||
36 |
美育类课程 |
H |
||||
37 |
第二课堂与创新实践A |
L |
||||
38 |
劳育实践 |
H |
||||
39 |
创新实验实习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
H |
H |
|||
40 |
物理仿真试验训练 |
H |
H |
|||
41 |
创新训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
H |
H |
|||
42 |
科学研究训练 |
H |
H |
|||
43 |
光学设计 |
H |
H |
注:某课程或实践环节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程度分别用“H(高)、M(中)、L(弱)”表示。
四、主干学科
光学工程。
五、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C语言及程序设计、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光学、激光原理、信息光学、应用光学、光纤通讯、光电图像处理,光电成像与检测技术、建筑光学、智能照明、光学软件设计、光电系统设计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公益劳动、计算机技能训练、工程综合训练、电工实习、大学物理实验、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光学课程设计、光电信息综合实验、毕业论文等。
七、学制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八、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九、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比例
1.课程总学时2550学时(139学分),其中必修课1894学时(103.5学分),占74.1%;选修课656学时(37.5学分),占25.9%。理论教学课程学时2164(123.5学分),实践教学课程学时366(14.5学分)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40.5学分,其中第二课堂和创新创业实践6学分。
3.本专业总学分181.5学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59.9,占33.5%。
十、毕业标准与要求
1.达到德智体美劳“五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十一、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十二、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十三、专业各学期学时分配表
学期 学时 类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总计 |
|
课程教学环节 |
必修 |
270 |
288 |
432 |
336 |
248 |
112 |
48 |
1734 |
|
限选一组 |
80 |
112 |
48 |
240 |
||||||
限选二组 |
48 |
192 |
240 |
|||||||
其它 |
588 |
|||||||||
实践教学环节周数 |
3 |
0 |
3 |
2 |
2 |
4 |
5 |
17 |
36 |
说明:课程填学时,实践填周数;其他包括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必修课。
十四、专业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学分数 |
百分比(%)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550 |
28 |
73.8 |
学科基础必修课 |
536 |
30 |
||
专业基础必修课 |
432 |
23.5 |
||
专业必修课 |
216 |
11.5 |
||
素质拓展必修课 |
156 |
8.5 |
||
选修课 |
专业限定选修课 |
240 |
13 |
26.2 |
专业任选课 |
336 |
21 |
||
公共选修课 |
96 |
6 |
||
小 计 |
2562 |
141.5 |
||
集中实践教学模块 |
38 |
|||
合 计 |
179.5 |
|||
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
179.5 |
注:百分比是指该类课程占课程总学时数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