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教务处 作者: 理学院审核人: 全锦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2日 21:35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详见附件1-2)、《关于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详见附件1-1)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范围

与往年相比,省教育厅将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调整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

2.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3.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应符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详见附件1-2)要求。

2.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详见附件1-3)。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所)应依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1-2)精神,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和评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

2.各学院(所)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所)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所在学院(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省级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中单列不少于10%的项目,用于支持双语或全英文课程和案例库项目。同等条件下,我校将优先立项并向省教育厅推荐此类项目。

二、申报类型及限额

(一)优质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全省立项建设200门,我校分配8门,每学院(所)限报1项;

(二)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全省立项建设200门,我校分配8门,每学院(所)限报1项;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全省立项建设200门,我校分配8门,每学院(所)限报1项;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2),详实填报信息并向所在学院(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审核。各学院(所)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填报信息以及相关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

(三)初评与推荐。各学院(所)根据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严格标准,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后报送研究生处。申报材料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专家评选及公示。研究生处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聘请专家对各学院(所)申报的资助项目分别进行评选、打分、排序。评选结果在校研究生处主页公示。

四、项目评选与经费资助

(一)学校将根据专家打分结果,结合2016、2017、2018年立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遴选确定省级推荐项目。其中:

1.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择优遴选8门课程推荐参加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评选。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择优遴选8门课程推荐参加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评选。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择优遴选8个项目推荐参加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选。其中,推荐项目中校级领导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学校职能部门人员及学院(所)行政管理人员)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40%。

(二)建设经费。自2019年起,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五、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开课学院(部)和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学校研究生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建设效果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优质课程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教学案例库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2-3年。

(二)实行动态管理。省建设项目由省教育厅研究生处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建设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减少资助直至予以取消。将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中期检查与验收,视情况予以调整,

(三)实行共建共享。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对山东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免费开放。山东省教育厅建立山东省专业学位案例库和教学案例推广平台,对省级教学案例库进行共享,促进省级教学案例的研究、开发和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需求。各学院(单位)应从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大局出发,主动对接十强产业发展,择优推荐上报。对更好服务与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申报项目,将重点支持,优先予以校级立项,优先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加强绩效管理。各申报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有较大的应用前景。研究成果能够指导实践教学或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能够探索与引领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未来发展方向。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加强绩效管理。

(三)关注项目进展。2016年以来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今年省级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之一。请各单位对往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做好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的结题验收准备,相关通知另行印发。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BG208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jzdxly@sdjzu.edu.cn邮箱;

1.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2.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二份(项目名单见附件4)。

联系人:刘岩、牛富杰,电话:86367035、86361968



附件:1-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

1-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

1-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

2-1:省级各类资助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3: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4:2016、2017、2018年省级各类研究生教育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