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建筑大学
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奖励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进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第777号令)、山东省《关于开展第十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山东建筑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及奖励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发〔2016〕59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于2025年上半年开展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以及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医教协同等方面(要特别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本次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评审范围包括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跨多个学段的成果,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报本领域。
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已获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不予增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申报条件、申报内容等要求详见《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评选要求》(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奖项具体数量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申报限额确定,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成果评审
(一)评审原则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二)评审程序
1.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申报类别,择优遴选。
2.学校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申报限额确定校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数量,并遴选出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
3.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异议并处理。
4.各部门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申报书、汇总表、支撑材料纸制版一式一份于4月11日上午12:00之前由部门汇总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申报成果材料由学院(部)严格审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校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1份,电子文件以“姓名+成果名称+申报书”命名。
(二)《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须加盖公章,电子文件以“学院(部)名称+汇总表”命名。
(三)其他佐证材料。
1.提交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以及加盖院部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50页码)。
2.成果如为著作、教材,须提交样书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3.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1项需提交纸质材料,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均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发送至邮箱sdjzjxk@163.com。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联系人:邢鲁义 柳楠
联系电话:86367203 86367221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评选要求
2.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推荐名额分配表
3.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申报书
4.山东建筑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