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与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发〔2021〕60号)文件内容,特别是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中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65分”),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须于6月23日(第16周周五)下午5点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免耽误毕业审核。为确保答辩及成绩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科学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的工作安排。6月12日(第15周周一)前各学院须将答辩安排表报至教务处实践科(格式见附件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3年7月7日(第18周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二、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
各学院应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38号),做好2023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1.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分标准(附件2)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推荐,并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2.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应小于15%(含15%),毕业设计以毕业设计图(纸质或电子版)的人工鉴定结果为主,同时应参考毕业设计说明书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
3.被评选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应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概要格式(附件4)的要求提炼成3000字以内的概要,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整理完成。
4.各学院须于6月27日(第17周周二)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1)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分表(附件2);
(2)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概要 (附件4);
(3)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5);
(4)2023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6)。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工作
按照《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8),各学院须于7月7日(第18周周五)前将学位授予补充信息汇总表(附件7)报教务处实践科。今年我省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暂不要求做匿名处理。但需要提交查重报告和培养方案,且培养方案最后要附上学校复制比要求。今年抽检时提交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必须是PDF版,且不能限制编辑(如PDF加密,扫描转PDF等),限制编辑的PDF在专家账号中无法显示。学位授予补充信息汇总表中的“研究方向”,直接影响到匹配送审专家的精准度,必须认真填写,不能以专业名称代替,更不能填“无”。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存档。
抽检专家库上报,将与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上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学院注意收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个人信息,在进行专家库上报工作时,能及时完成对本学院指导教师(抽检专家)个人信息的新增、更新工作,并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四、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进程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学院需提交材料 |
1 |
6月12日 (第15周周一)前 |
制定答辩安排 |
答辩安排表电子版 |
2 |
6月23日 (第16周周五)17:00前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
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
3 |
6月27日 (第17周周二)前 |
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 |
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分表、概要、推荐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
4 |
7月7日(第18周周五)前 |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学位授予补充信息汇总表 |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纸质及电子版 学位授予补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
地 点:行政办公楼113室
附件:1. 2023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2.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分表
3.2023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名额分配
4.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概要格式
5.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荐
6.2023年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汇总表
7. 学位授予补充信息汇总表
8.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