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鲁教高函
[2017]23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条件、方式详见《通知》(鲁教高函
[2017]23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重点从往年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和省级教研立项中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
3
项。
三、申报材料
(
1
)《
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一式
3
份(附件
1
),用
A4
纸,竖装,双面印制;《汇总表》
1
份(附件
2
),所有纸制版均加盖公章,电子版文件命名“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
+
成果名称”,
发至邮箱wyn@sdjzu.edu.cn
。
(
2
)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
鉴定、评比或验收等
)
。
(
3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
4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申报书与支撑材料纸制版合装成册(电子版为一个文档),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将申报书的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贴于纸袋两面。
四、时间安排
所有申报材料于
11
月
13
日中午
12
:
00
之前由部门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科,过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1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
2
.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按排序结果推荐;
3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异议并处理。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吴亚男;联系电话:8636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