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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毕研俊 审核:赵庆利 终审:全锦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09:21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近日,接到济南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的通知”(附件1),根据《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审办法》(附件2),现开展第十届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成果奖项的评选面向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领域,在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创新成果,主要学术论文、论著等。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人员。山东建筑大学科协作为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选的初审和推荐单位。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参评项目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和发表,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我校应为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每个申报人只能提交一项参评成果。成果应为高水平论文或论著(其中国际高水平论文原则上中科院一区,国内高水平论文参考中国科协发布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T1级别),外文应附中文摘要

根据填报内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论文发表、交流及被引用的索引的证明材料,技术成果被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人应填写申报表(附件3济南市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4。申报材料除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用A4纸标准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原件的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二份。申请人签字后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院。

3. 学院根据评审办法要求,开展初审工作,其中成果原件及其他原始材料由学院初审后退还申报人,并于20236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山东建筑大学科协秘书处(挂靠科研处),同时将上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证明材料PDF版以及汇总表word版,每个申请人的材料做一个压缩包,命名原则:学院+姓名)发送至11670@sdjzu.edu.cn邮箱。

4.申报材料只能经过一个申报单位提交,一经受理,不得重复提交。

5. 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及“市级学会、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推荐意见”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上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惠  

电话:8636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