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Content

关于申报审核2019年度知识产权(软著、标准、专著译著校注)类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信息来源: 理学院 作者: 理学院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16:09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发〔2018〕1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请组织教师填报2019年度知识产权(软著、标准、专著译著校注)类科研成果奖励信息,并会同科研处进行审核,有关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出版的标准规范,专著、译著、校注等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

二、申报审核要求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

由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格按《表5-2 知识产权类(软件著作权)2019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信息表格式,填报奖励成果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授权证书(必备)、完成人证明(若无,请完成人填表并持证书提前到科研处开具),报所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相关人员,对奖励成果信息、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二)标准规范

由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格按《表5-3 知识产权类(标准规范)2019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信息表格式,填报奖励成果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标准规范封面、版权页等)的PDF版电子材料,报所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相关人员,对奖励成果信息、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三)专著、译著、校注

由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格按《表5-4 知识产权类(专著、译著、校注)2019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信息表格式,填报奖励成果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专著、译著、校注的封面、版权页等)的PDF版电子材料,报所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相关人员,对奖励成果信息、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三、材料报送

10月22日,各学院(部)将审核确认的材料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670@sdjzu.edu.cn 。其中表5-2、表5-3、表5-4需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奖励成果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奖励成果信息,由各学院(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科研处复核联系人

联系人:李广惠;联系电话:86361098;

科研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