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Content

关于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理学院 作者: 理学院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13:19浏览次数:

关于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只对“资金预算”和“正文”部分进行填报,其他内容不得修改。

二、填报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每位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严格按邮件要求填报。

2.如果《项目通知书》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

、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时间为2020101116点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2、纸质版《资助项目计划书》报送时间为:2020102110点前报至科研处办公室(BG212

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订在计划书之后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

需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请在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预算编制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注意事项:

1请务必认真阅读计划书填报说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2)在预算编制请参照基金委财务规定进行预算,避免因不符合规定造成退回的状况,耽搁时间。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3)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必要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4)若项目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外拨经费的,必须及时签订合作协议预算说明中应明确外拨经费金额和预算明细有合作研究单位,但不需要外拨经费的,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但应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

联系人:孙朋朋

电话:86367091 18654833393

                                                                        科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