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只对“资金预算”和“正文”部分进行填报,其他内容不得修改。
二、填报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每位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严格按邮件要求填报。
2.如果《项目通知书》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
三、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16点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2、纸质版《资助项目计划书》报送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10点前报至科研处办公室(BG212)。
《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订在计划书之后。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
需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请在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四、预算编制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认真阅读计划书填报说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2)在做预算编制时,请参照基金委财务规定进行预算,避免因不符合规定造成退回的状况,耽搁时间。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3)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必要说明;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设备费预算明细表(成本补偿)》,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单独说明。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4)若项目有合作单位,并且需要外拨经费的,必须及时签订合作协议,预算说明中应明确外拨经费金额和预算明细。有合作研究单位,但不需要外拨经费的,可以不签订合作协议,但应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
联系人:孙朋朋
电话:86367091 18654833393
科研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