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高层次创新体系,为加快实施“八大战略”提供支撑,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拟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远程医疗等疫情防控领域的实验室。
2.工程实验室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管理办法:实验室近三年每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300万元;研发场所原则上应不少于12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
3.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为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二、工作程序
1.有意愿、有条件的学院,请组织实验室编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认真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
2.学校向主管部门行文推荐;拟申报的学院请于4月3日前与科研处沟通申报意向,4月20日前报送“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和“2020年拟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一览表”,其中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各2份。
3.省发改委5月10日前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的工程实验室可用分配的在线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及评价系统”(具体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报运行信息表,上传提交《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附件。
三、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洪
电话:13335117519 86361097
电子邮箱:lihong@sdjzu.edu.cn
科研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