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加国际(境外)学术活动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使用科研经费参加国际(境外)学术活动的工作,更好地推动对外学术交流,现对教师申请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流程做出如下规定:
1.参加国际(境外)学术会议教师,须提前在国际交流处指导下办理出访审批手续。未获得批准之前,申请人不得私自答复邀请方。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会议邀请函(原件),并说明参加会议的必要性、意义、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主持人等。
3.凡参加国际(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的学术论文,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提供、引用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调查材料、内部资料等。外发前,需经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外发。
4.参加国际(境外)学术会议归来后,应在15天内,写出出席会议的总结报告、会议述评,交科研处存档,报宣传部、国际交流处备案。
科研处
2022年3月28日
作者:刘洋洋
编审:盛红梅
终审: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