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软件著作权奖励标准调整方案建议
(2019年12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职务软件著作权,奖励1000元/件。
2.职务软件著作权,符合以下情形,予以追加奖励(同一职务软件著作权,追加奖励限额4000元/件):
(1)作为申报科研奖励主要成果、直接支持成果创新点的(限不超过3件):获得厅局级政府奖励以及各级各类社会力量设奖奖励(经国家、省主管部门认定的),追加奖励2000元/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追加奖励4000元/件;
(2)实施转让,到校到账收益2万元及以上的,追加奖励4000元/件。
本方案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从2020年度取得的成果开始实施奖励。
作者:李广惠
编审:王乃焜
终审: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