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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3年第26期】“微腐败”典型案例/什么是微腐败,这些你需要知道/中纪委:严查“微腐败”,办好群众事

    本期“以案说纪”聚焦“微腐败”典型案例。基层“微腐败”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最大绊脚石,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等“微腐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师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广大教职工要自觉摒弃“微”不足道、法不责“微”等错误思想,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内容一】“微腐败”典型案例
“微腐败”案例一

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长春村党支部书记梁显生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梁显生和村委会主任赵军、村会计花启龙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违规宴请、聚餐,共计消费2550元,经三人共同研究决定,将聚餐款项以虚列人工费名义在村财务账内列支核销。2018年12月,梁显生、赵军、花启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对公款吃喝等不良风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惩戒,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尽管如此,仍有少数党员不敬畏、不在乎,想方设法规避监督,把制度规定视如儿戏,把要求提醒当耳旁风,我行我素,以身试纪,搞隐形变异,企图“瞒天过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提高自身免疫力。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微腐败”案例二

2.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街道工委书记佟纪光等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8月13日至17日间,佟纪光带领金顶街街道干部15人一行赴杭州进行工作考察。期间,佟纪光提议考察团去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宋城参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宁组织、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王勇安排相关行程。8月15日上午考察团全体人员参观景区并观看大型实景演出,共计花费人民币3750元,费用在租用会议室中列支。佟纪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金额已退回。

【点评】近年来,随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不断深入,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公款旅游问题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这起案例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暗门”,采取各种手段,给公款旅游披上“隐身衣”一样会受到严肃处理。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微腐败”案例三

3.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网络监控中心主任孙明江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孙明江将单位唯一一辆公车作为个人专车使用,多次驾驶该车办理私事。此外,孙明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孙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赔车辆使用费。

【点评】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仍有不少公车私用现象,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主要包括:长期以来形成的特权思想和公车私用司空见惯的现状还在产生影响,少数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仍然无视党的规矩和纪律,缺乏遵纪守法意识,一些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差。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微腐败”案例四

4.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主任朱明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4年下半年开始,朱明武担任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后,超标准使用面积为58平方米的办公室。2014年底,在云溪区进行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过程中,朱明武从超标准办公室搬出。2015年上半年,朱明武又私自搬回超标准办公室,直至2017年11月区纪委对其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后,朱明武才搬出超标准办公室。2017年12月,朱明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该局副局长乔新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点评】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理念的要求。然而,少数领导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将办公用房等看成身份的标志,在清退办公用房工作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多用多占办公用房,浪费的是财政资金,丢掉的是节俭作风,助长“四风”。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微腐败”案例五

5.福建省厦门市市场服务中心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初,厦门市市场服务中心工会按元旦、“五一”、国庆1000元/人,春节1500元/人,中秋1300元/人的标准向职工发放过节费,共14.08万元;在组织“三八”节活动中,餐费和茶点费人均达到200元,共2.31万元。对此,时任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黄忠庭(现任工会副主席、海沧站副站长)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黄忠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点评】违规发放津补贴历来为纪律所不允许,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四风”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重点问题之一,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此类问题更具顽固性、反复性,查纠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守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微腐败”案例六

6.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贡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至2017年,贡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8440元。其中,2016年2月春节前夕,收受高档白酒2箱,同年中秋节前夕,收受1000元储值加油卡3张;2017年春节前夕,收受1000元储值购物卡2张、1000元储值加油卡2张。贡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点评】收受礼品礼金,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本案中,贡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麻木不仁、置若罔闻,借“节日”之名行“四风”之实,是典型的“节日病”。这一案例表明,纠“四风”、转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滴水穿石”不停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防止回潮复燃,推动纠“四风”取得压倒性胜利。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微腐败”案例七

7.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姚千街道陡子峪村村主任白国金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8年8月18日、19日,白国金为其子操办“升学宴”,两天共宴请40桌,其中违规收受村民124人礼金共计44700元。白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将违规收受礼金返还给村民。

【点评】违规大操大办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白国金作为基层干部,心存侥幸,把禁令当“耳边风”,最终成为反面教材。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自觉锤炼党性、砥砺品格,以实际行动做净化政治生态的支持者、守护者。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微腐败”案例八

8.河南省安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崔现民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烟酒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安阳县人民防空办主任崔现民分三次违规消费20660元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3月,崔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点评】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行为不仅侵害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党的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两个务必”的作风,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违规接待、大吃大喝行为是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指的是公务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超过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活动当地接待的规定标准。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微腐败”案例九

9.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测绘队违规用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凤岗镇测绘队两任队长刘东和、李威达先后多次组织测绘队成员,违规到东莞市某酒店进行卡拉OK娱乐活动,共计支出5.73万元,相关费用以“差旅费”或“伙食补助”名目公款报销。2017年8月,刘东和、李威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点评】我党历来提倡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休闲腐败”显然不符合党的宗旨,是享乐主义的表现,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助长了党内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违背了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要求,浪费了国家的财力物力,滋生了腐败,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休闲腐败”,刹住一些党员干部的娱乐瘾。

【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微腐败”案例十

10.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跃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一桌餐”问题

2018年5月至9月,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跃宇接受刘勇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先后9次出入“一桌餐”场所进行豪吃海喝,餐费金额共计18524元。苏跃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望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点评】“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一桌餐”是顶风违纪的典型表现,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背离,也是对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意规避。“一桌餐”极易腐蚀党员干部,滋生圈子文化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一桌餐”问题的出现,再次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放松就可能死灰复燃。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


【内容二】什么是微腐败,这些你需要知道

一、 “微腐败”的提出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当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二、 “微腐败”的概念特征: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

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三、“微腐败”的七大突出表现形式:

01

脱离群众 高高在上

集中反映在特权思想作怪,大小事务一个人说了算,重要事项不经集体决策或者大搞“一言堂” 等。

02

吃拿卡要 雁过拔毛

利用手中的权利,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辛苦费、礼品等;或者通过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损害公司利益和群众利益等。

03

以权谋私 优亲厚友

有的以职务之便,想方设法插手工程项目等,权权交易,为本人亲属或指定关系人优亲厚友。

04

欺上瞒下 虚报冒领

    少数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套取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05

拉帮结派 拉票贿选

有的干部派性斗争问题突出,选举时私拉选票,通过现金或微信红包等方式拉票。

06

失职渎职 作风腐化

主要表现为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不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07

目无法纪 胡作乱为



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在思想领域、党纪修养、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现在酒驾、赌博、变相旅游、出入娱乐会所等。

【内容三】中纪委:严查“微腐败”,办好群众事

有这么一些人,但凡手里有一点点权力,他们就会利用手中权力,竭尽所能为自己谋利。本周二,大连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其中有一例,性质尤为恶劣——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原一级主任科员刘涛贪污、挪用特困人员供养金问题。据办案人员介绍,刘涛利用工作中的漏洞,欺上瞒下,将特困人员护理费谎称是为各村民政专干申请的“辛苦费”,让民政专干先在签领表上签字,发钱时直接扣留几百到几千不等;或者利用其独自保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的便利,向主管领导隐瞒收支情况,套取公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及用于个人消费。刘涛还利用审核低保资格的权力,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好处。低保户邵某为了保住低保待遇,先后送给刘涛两条高档烟和2000元现金。对于一个低保家庭来说,2000元可能是几个月的生活费,是危急时刻的救命钱。对这样的困难群众,刘涛毫无廉耻之心、毫无怜悯之心,收钱收得心安理得。

这次大连通报的三个人,都是街道社区干部。街道社区层面的“微腐败”,不容忽视。大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郝琳表示,从近年来的案件查处情况来看,对于城市社区来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就业等领域的日常审批、服务保障相关事项,容易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田锐认为,社区权力虽小,但点多面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层面小微权力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居家养老服务、停车场管理、“一网办”政务服务等方面。若社区小微权力管不住、管不好,就容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比如,伍家岗区白沙脑社区社工侯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代收代缴的养老保险金共计17.7万元。养老保险金是百姓的养命钱,一旦被挪用或者贪污,将直接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极易诱发重大社会安全风险。就在本周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微发布了伍家岗区万寿桥街道杨岔路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彭梅的忏悔视频。
   曾经的彭梅,工作努力,曾获省、市先进,一度获得了单位领导和辖区单位、企业的认可。然而,从“好书记”到“阶下囚”,也就短短几年。今年7月,彭梅被开除党籍、责令辞去杨岔路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彭梅案,是一个典型的“微腐败、大祸害”案件。从她身上我们看到,当权力失控,再小的官,也会造成大危害。彭梅爱享受,社区附近的餐馆是她的“小厨房”,超市是她的“私人仓库”。个人吃饭、买水果、买日用品一律签单,去长沙办私事也安排报账员为自己订酒店。她安排报账员直接从“小金库”中为其个人消费买单共计35604.84元。彭梅爱耍官威。她多年担任社区“一把手”,借着身份搞特殊,把工作人员当“佣人”任意使唤。在单位她有专职私家车驾驶员接送、快递包裹有人取,家中购买生活物资、请客做饭、房屋装修、医院陪护等大小事务都会安排工作人员服务保障,甚至还找到企业主为其接送小孩上学……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社区书记的作派。


   在彭梅案中,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大,且多为与社区有利益往来的人员或组织团体。彭梅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组织之上,在大部分情况下,社区里面的大事小情都是彭梅一人说了算,久而久之,养成了骄横跋扈、为所欲为的作派。纪法意识淡漠,也是“微腐败”发生的一大原因。“有了小金库的支撑,我自己的生活越来越随意,反正没人查,这种自由像个温床一样,让舒适度不断增加。”彭梅在忏悔书中写道。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的作祟下,彭梅的胆子越来越大,越做越顺手,甚至认为这都是为了公家的事,自己工作这么辛苦,用用公家的资源也是应该的。四川省泸县玉蟾街道社区曾经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到工资后,每月上交200元作为年终考核,但此后从未发过考核奖励,而是把这笔钱作为社区集体资金支出,最近四名社区党员干部均受到处分。玉蟾街道纪工委书记谭迎说:“这个案件反映出社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仍然有待提高。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只要钱没有进自身腰包,便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纪律。”那么,基层小微权力廉政风险,如何破?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党委书记何颖说,浙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现在区里的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下沉街道,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这样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和基层治理,但也集中了权力。对此,清波街道运用“掌上执法平台”,从下达任务到现场执行到完成结果都会在平台上体现,做到执法全过程线上可监督,防止廉政风险。有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制约小微权力,一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特别是在重点场所、关键节点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二要对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实行提级监督,增加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时刻在监管之下。三要加强对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指导和培训,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和监督履职清单,照单履职提升基层监督质效。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大连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阳光三务”公开平台,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本着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必须备案的原则,主动“晾晒家底”、主动公开行权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当然,根子在思想观念。手握权力、面对诱惑,如何做到守底线、不逾矩,是每个基层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今年,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纪工委组织街道、社区负责人和3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参观了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给在水一方社区党委书记傅竹玮留下了深刻印象。今年9月,新干部入职,他带领全体新老人员一同前去参观,作为入职第一课,提醒他们系好“风纪扣”,长鸣“警示钟”。“我也时常提醒同事们,我们站在距百姓最近的地方,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所以一定要强化自身管理,做组织上放心、群众满意的社区干部。”傅竹玮说。

来源: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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