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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3年第16期】毕业生廉洁教育案例 | 年轻的他为何在贪腐歪风中误入迷途/廉洁微课堂 | 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

六月盛夏,青春绽放,明天你要去远航,请把这最后一课装在胸膛。我们祝愿大家:永铭校风校训,廉洁敬业、诚信为人,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做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我们叮嘱大家:把廉洁诚信作为自己的心灵家园,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期望大家:把心安放在母校,从未是过客,永远是归人

【内容一】毕业生廉洁教育案例 | 年轻的他为何在贪腐歪风中误入迷途

离开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后,年轻人对社会的第一印象往往来自所处的工作环境,日后的言行也会深受影响。现实中,有的单位风气不正,个别领导干部甚至带头违纪违法,让年轻人无所适从。面对不良环境的侵染,年轻干部应该如何自处?本期讲述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心路历程,以期更多年轻人从中吸取教训,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

 

起初无奈 后续跟风 步步沉沦

——黄华国违纪违法案剖析

 

“以前我很喜欢听音乐,但是到这里后,却再也不敢听了,害怕勾起过往的回忆...”铁窗内,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副所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副主任黄华国懊悔不已。

三年前的4月27日,他被洞头区监委带走调查,后因贪污公款锒铛入狱,徒留给同事、亲朋一片震惊与错愕。时至今日,很多人仍想不明白:看起来这么老实、优秀的一个年轻人,怎么会干出违法犯罪的事?

 

 

无原则顺从让底线在一次次公款吃喝中模糊

黄华国是带着光环来到洞头的。他成长在一个农民家庭,先后顺利完成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业。2013年4月,作为食品化验的学科带头人,他被引进原洞头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

对于来到洞头质检所,黄华国踌躇满志,单位同样对他寄予厚望。他很快成长为业务骨干,给所里同事留下了“做事情靠谱”“任劳任怨”的一致印象。

2015年之前,洞头质检所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一块比较大的业务就来自全省各地的液化气抽样和检测。吴某某经常带着黄华国去全省各地出差,每次吃饭、喝酒都由黄华国负责点菜、付钱。

“我们出差很辛苦,伙食补贴自己拿回去就好了,吃饭喝酒的钱就自己虚造点再报呗。”第一次出差回来,当黄华国请示自己垫付的餐费应该怎么报账时,吴某某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在他当时还是白纸一样的内心里渲染了一笔变相公款吃喝的浓墨重彩。黄华国尽管心里并不认可,但拒绝的话终究没有说出口,“既然领导说可以,那就可以吧。”

有一就有二。虚增出差人员或虚造出差次数进行报销的操作屡试不爽。渐渐地,他对这样的违纪行为习以为常,底线意识逐渐模糊。

办案人员后查明,黄华国在“前辈”的“指引”下,多次通过虚增出差次数,虚开、虚报发票等方式套取单位资金,用于冲抵吃喝费用及接待费超支部分,共计7300余元。

“像黄华国一样,一些刚踏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面对领导安排做违纪的事时,往往会因怕被穿小鞋而屈服,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环境是外因,作为独立的个体,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要懂得拒绝,知道把握度。”办案人员谈道。

 

 

 

思想的缺口在一次次“意思意思”中被划开

在洞头质检所的其他同龄人看来,黄华国无疑是幸运的,他可以享受在当地买房安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的优惠政策;单位也对他委以重任。  

事很多、活很杂,让黄华国有了更多接触社会上形形色色人员的机会。眼看他手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仪器设备采购的话语权,一些别有用心的管理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们很快围了上来。

  2016年底,在为温州某食品公司检测虾皮原料样品过程中,该公司老板叶某某为了尽快获得样品检测结果,送给黄华国若干水产品。这是第一次,此时的黄华国因非贵重物品稍微推脱一下就收下了。

  此后在一次单位仪器设备采购事项结束后,成功获得采购权的上海某公司供应商,偷偷将2000元钱塞给黄华国作为“回报”。第一次拿到这笔钱,黄华国止不住地心慌,不断在心里为自己辩解,第二次当对方再给4500元时,他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让黄华国的思想缺口更加松懈。然而,在同事眼里,黄华国还是一贯地勤勉负责。

  “他属于比较典型的技术型干部,书生气比较重,涉世不深,对社会的阴暗面也了解不多,不知道收了人家的东西以后,其实就被利益捆绑了,对自己身处容易被‘围猎’的位置没有足够的警惕。”办案人员分析。

 

 

自作聪明将公家钱揣入自己口袋

短短3年多时间,黄华国便被提任为洞头质检所副所长,并当上第八届区政协委员。但早前一件事埋下的隐患也开始显露。2014年5月因帮同事垫付会费,黄华国一下子背上了信用卡上十几万的欠款。

2017年7月,洞头质检所为通过省里的食品资源整合验收,需要采购一批仪器设备,由黄华国全权负责。这是所里第一次大笔的采购——财政总预算398万元左右。

“政府招投标肯定是要货比三家的,但是我当时没有严格的招投标概念,从一开始就向各家公司透漏了这个采购项目的财政预算。”黄华国说,在对比了几家仪器设备代理商后,他对温州某器材有限公司的报价方案较为满意,遂约该公司销售经理林某某面谈,而黄华国跟这个林某某相熟已久。

 

  在于林某某的会面中,黄华国发现他暗示自己可以采取虚增设备仪器报价的方式将差额公款套出来。黄华国的第一反应不是拒,而是“如果能拿到这笔钱,就可以补了自己经济上的窟窿……”

  这一次,黄华国依然选择自我催眠来为自己辩解。随后,黄华国为林某某公司顺利中标提供帮助。林某某也兑现承诺,分两次将28万元交给了他。

  “人们常把‘老实本分’连在一起说,其实‘老实’和‘本分’并不完全等同,有些人知道有诱惑、有风险却能坚守纪律,才是真的本分。黄华国的案例提醒我们,一旦失去监督和约束,老实人也会干坏事。”办案人员说。

  如今,三年刑期将满,黄华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采访对话:

年轻人要学会说“不”

记者

你怎么看待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一,上梁不正下梁歪吧。如果第一次报销时,有人说这不行,心里有这根弦,就不会有套取公款的意识。第二,如果对我的权限有所监督可能会好一点。对于年轻干部来说,环境非常重要。

黄华国

记者

领导叫你违规报销公款吃喝的钱,你表达过对这种行为的不满吗?

曾经比较委婉地和他说过,为了几十块钱偷偷摸摸地操作,我感觉很不舒服,很无奈。后来我还是妥协了。或许我比较听领导的话,不懂拒绝,一开始就坚决一些,其实是完全可以推掉的,我自己也有问题。

黄华国

记者

通过虚增设备仪器报价套取28万元公款,你心里是怎样的想法?

供应商说可以虚增价格,我当时就起了贪心。我感觉这笔钱也不是很多,更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今后对自己会有多大影响。诱惑摆在自己面前,自己没有抗拒。 

【内容二】廉洁微课堂 | 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

廉洁即公正,不贪、清白、无污。廉洁文化是廉洁的理论和行为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的文化总和,是关于廉洁的知识、理念、制度及与之相对应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的总概括。毕业生廉洁教育旨在推动廉洁教育工作关口前移,为不断提高社会行业廉洁增量探索新的机制和平台,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走进青年学生,丰富校园廉洁文化内涵,增强毕业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毕业生拒腐防变和自我保护能力。

01 职务犯罪的基本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来源: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02《监察法》法条内容选摘

2018年3月20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自觉接受监督。

03 职务犯罪罪名概览

按照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职务犯罪主要包括三大类,即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4种,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渎职犯罪38种,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渎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主要包括: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04 低龄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

(一)贪婪心理。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使得“金钱至上”的观念在我国有了很大的“市场”。低龄职务犯罪分子大多数成长于改革开放的年代,对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使他们不惜违法犯罪,肆意收受财物,贪污挪用公款。此外,贪婪心理在行为上还表现在对权利、美色的无尽追逐。

(二)失衡心理。事实上众多起低龄职务犯罪也源于心理上的不平衡,年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眼看学问不如自己、努力程度不如自己的同辈人经过经商暴富,或同一批进入机关单位、国企的人迅速升迁后,认为自己是“老实吃亏”,从此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己牟利,求得“补偿”。

(三)从众心理。在某些权力要害部门,贪污、受贿的犯罪分子是以“群体”的形势存在,近年来腐败“窝案、串案”频发便是例证。缺乏社会经验的年轻国家工作人员混迹腐败的环境之中,与腐败分子的密切交往,将职务犯罪行为中性化、合理化、视收钱送礼、以权谋私为当然。

(四)侥幸心理。低龄职务犯罪分子的高学历、高智商使他们自视甚高,以为凭借自己的高超手段能够遮掩犯罪、规避惩罚;而监督机制的匮乏无力和职务犯罪的低查处率也让他们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正是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年轻的“蛀虫”们孤注一掷、铤而走险,最终将自己送入犯罪的牢笼。

(五)虚荣心理。作为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年轻的职务犯罪分子往往乐于接受人们的阿谀奉承,对名牌商品有着无穷乐趣,凡事讲阔气、讲排场,为满足内心的虚荣面对“糖衣炮弹”毫无惧色,一一笑而纳之,从此陷入职务犯罪的泥沼。

(六)对抗心理。年轻人心理上的不成熟使得他们容易对批评、建议产生对抗抵触情绪。有的低龄职务犯罪分子就是因为对单位领导批评不满而滥用职权以泄私愤,或对工作职责持冷漠态度,这是在过失型职务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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