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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2021年第34期】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撤职!通报批评!疫情防控不力/公职人员泄露涉疫信息!问责!/天水市卫健委主任被免职,灾情疫情下党员干部要不断拧紧责任之弦

本期资讯焦疫情防控专题。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不少地区出现零星确诊病例。这提醒大家要紧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之弦,坚决执行上级、学校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内容一:中纪委曝光六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大家引以为戒!

本轮西北旅游相关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阻碍执行职务,以及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制假售假、敲诈勒索、诈骗、招摇撞骗等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从严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正常疫情防控秩序。


一、北京市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2021年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

典型案例二

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 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典型案例三

2021年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二、甘肃省涉疫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2021年10月2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故在永登县民乐乡普贯村村委会核酸检测点酒后滋事并殴打工作人员,出警民警辅警在处警询问王某某时,王某某又对民警辅警进行踢打,致2人受伤,其行为已涉嫌袭警罪,永登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二

2021年10月16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与蒋某某曾有密切接触。10月19日,蒋某某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被正式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马某某未向社区、单位主动报告,仍隐瞒情况前往单位上班,在疾控中心做流行病学调查时也未如实报告。10月22日,马某某被确诊,次日其妻子李某被确诊,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嘉峪关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立案侦查。

典型案例三

2021年10月2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邵某酒后由代驾驾驶其私家车到平凉市庄浪县某小区门前。当日疫情防控点值守的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要求邵某和代驾共同扫健康行程码进行验证,邵某拒绝扫码,并直接将栅栏扳开强行进入小区,工作人员用手机拍摄视频取证时,邵某又将工作人员的手机打掉在地,并用拳头在工作人员头部、背部等部位殴打,致2人不同程度受伤,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庄浪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邵某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四

2021年10月16日,违法行为人蔡某、刘某从涉疫重点地区返回天水市清水县后未及时向社区报备行程,未按政府发布的通告规定及时做核酸检测,也未居家隔离。清水县公安局经调查核实,依法对蔡某、刘某给予警告处罚。

典型案例五

2021年10月24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广河县人民医院拒不配合扫码登记、测温等疫情防控检查,不听解释劝阻,辱骂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广河县公安局经立案调查,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处罚。

典型案例六

2021年10月25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热某、阿某持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欲乘机离兰赴沪,被机场安检人员发现并报警。机场公安局经立案调查,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内容二:撤职!通报批评!疫情防控不力


内蒙古阿拉善盟通报三起

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


10月26日,阿拉善盟发布通报: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执行旗委、政府和旗疫情指挥部的有关部署要求不够坚决有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给额济纳旗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如下:

一、阿右旗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程婷漏报重要人员信息的问题。


2021年10月10日,阿右旗民政局干部金海泉从高风险地区返回,后按照旗疫情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将个人相关情况向单位报备并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10月18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统计全旗10月7日以来由高风险地区返回阿右旗的人员信息。程婷对工作失职失责,疏忽麻痹大意,一直未能将金海泉报送给自己的行程信息上报指挥部,致使数据漏报和信息倒流,给指挥部的工作部署造成不利影响。


2021年10月23日,经旗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程婷诫勉谈话处理。

二、阿右旗公安局阿拉腾朝格派出所副所长曹晓峰对过往车辆管控不力的问题。


2021年10月19日,旗公安局在海森楚鲁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站,对S228线金阿界(甘肃省金塔县与阿拉善右旗交界)进行巡线,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管控。


10月20日—21日,旗委、政府有关工作组在明察暗访时发现,金塔方向部分车辆通过破坏路障、绕行卡口的方式进入阿右旗境内,滞留在海森楚鲁疫情防控卡点及周边路段,致使车辆和人员逐渐聚集,给后续分流工作带来风险隐患和管控压力。曹晓峰作为海森楚鲁疫情防控检查站负责人,履职尽责不力,对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应采取管控措施的未管控,且未将该情况及时上报旗公安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10月25日,经旗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撤销曹晓峰阿拉腾朝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阿右旗农科局在包联小区全员核酸采样期间组织管理不力的问题。


2021年10月24日,旗纪委监委在阿右旗第二轮全员核酸采样监督检查中发现,巴丹吉林镇珠拉小区和润泽园小区没有按照旗疫情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分片逐栋组织采样,造成采样现场人员相对聚集、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对此,旗农科局作为包联单位负有组织管理不善、现场指挥调度不力的责任。10月25日,经旗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旗农科局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内容三:公职人员泄露涉疫信息!问责



近日,湟源县对一起涉疫协查通知在网上传播事件作出严肃处理,对信息泄露相关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并问责。



经查,湟源县文体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某某在接到“新冠肺炎疫情密接人员的协查通知”信息后,违反规定,直接利用微信将信息擅自转发给某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董某(已追究责任),董某违反规定将此信息泄露,导致该信息在网上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责任,依据《西宁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第八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对王某某给予问责。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工作失职渎职,泄露工作信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保障。




内容四:天水市卫健委主任被免职,灾情疫情下党员干部要不断拧紧责任之弦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新增多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天水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陈克孝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免去吴毅中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此前,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防汛抢险履职不力典型案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某某,县公安局西社派出所所长宁某某因在防汛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分别受到政务记过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灾情疫情就是命令,防汛抗疫一线就是战场。面对严峻的灾情疫情形势,广大党员干部义无反顾、冲锋在前,但也有极个别人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在担当尽责上浮皮潦草、作风松垮,被追责问责并被公开通报。各地党员干部要从处分通报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避免成为通报中的“下一个”。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绝非儿戏。责任意识是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迎接大战大考,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打起十二分精神,冲在前列、干在前列,干实干细干到位。只有上紧责任担当的发条,把责任压得再实一些,把方方面面考虑得再充分、再全面一点,谋划在前,实干在后,才谈得上是知责明责、守责负责、担责尽责。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责任之弦拧得不紧,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对问题视而不见,“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哪怕是露出的一丁点儿漏洞,日积月累,口子越开越大,最终也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

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对党员干部而言,履职尽责见形象见作风,更能见使命见初心。因此,不断拧紧责任之弦,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使命和事业的需要。关键还是要提高党性修养,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从革命历史中汲取养分,传承好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做到知行合一,在点滴实干中不断铸牢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夯实共产党人的责任与担当。必须持续强化问责问效,不搞“下不为例”,要紧紧揪住问题不放、重拳出击,以精准问责打消个别人的侥幸心理,倒逼责任落实,不让责任成为一纸空文。

责任与担当,最终还是要落脚在完成一件件具体的任务上。处置突发问题、完成日常工作,每一名党员都应当成为一面旗帜,身到心到、坚守职责、不辱使命,切实把肩上的担子扛起来,把应尽的责任尽到位,以责任过硬促实干出彩,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李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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