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学校举行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建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建筑大学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许记中主持仪式并监誓,纪委常务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孙官耀领誓,首次确定监察官等级的同志现场宣誓。

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气氛庄严热烈。宣誓仪式开始后,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宣誓仪式结束后,集体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同志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
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举行,既是神圣庄重的法律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更是监察官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参加宣誓监察官一致表示,一定牢记监察官职责使命,忠于宪法、不忘初心、牢记誓言,当好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表率,为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