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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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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6-29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部署要求,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学校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我省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和学校实施方案,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7月份为主,具体时间以各项活动通知为准。

三、教育对象

学校全体党员,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活动内容

学校将开展“七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相关活动。

1.召开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青莲讲堂)。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廉政教育专家作警示教育报告,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2.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处级以上干部集体观看近年我省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3.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或监狱等接受现场教育,深刻汲取反面案例的惨痛教训,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思想防线。

4.开展一次“模拟法庭”警示教育活动。举办“职务犯罪”模拟法庭,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旁听模拟庭审通过“面对面”“零距离”旁听观摩,使干部摒弃“看客”心理,让庭审旁听成为警示教育“活”课堂。

5.编印一本高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读本近年来公开通报的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向学校党员干部发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学校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6.依托“青莲长廊”开展一次廉洁文化活动。启动“一湖一树一雕塑”青莲长廊建设,依托青莲长廊廉洁文化阵地,开展青莲沙龙、廉洁诵读等廉洁文化活动,营造学廉、思廉、崇廉、倡廉良好氛围。

7.针对在校生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聚焦“反腐倡廉”主题,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在校生开展廉洁演讲、征文、辩论、微视频创作、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在校学生树立廉洁意识,系好廉洁“第一粒扣子”。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题教育要求,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信仰之基、涵养清廉之风、绷紧纪律之弦。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校警示教育活动的同时,要主动作为、积极策划,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3.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总结提炼,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及时报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典型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巩固教育成效。以开展警示教育月为契机,认真检视作风建设存在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对于师生诉求坚持接诉即办,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坚持边审边改,确保各项部署工作落地见效。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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