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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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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日期:2023-03-15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意识,切实把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要求落到实处。

二、责任内容

《责任书》内容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中心工作、阶段任务,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要求,明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内容。《责任书》需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聚焦岗位职责,找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制定责任书,将责任具体化、清单化,确保责任主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责任书》《责任清单》参考模版详见附件。

三、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将制定和落实《责任书》《责任清单》作为年度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集体研究确定工作内容,责任书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体现不同岗位、不同职级的差异,责任到人。

2.严格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履责内容,确保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其它。各单位(部门)制定的《责任书》《责任清单》要提前交分管校领导审阅,本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一份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备案,一份自存。请于3月31日17点前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BG42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jjb@sdjzu.edu.cn

联系人:赵海荣  刘晓  联系电话:86361020

附件:1.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参考模版)

     2.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参考模板)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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