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邀请关注“青莲建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日期:2021-12-08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廉洁教育,提升廉洁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经注册备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青莲建大”微信公众号将于近日正式启用。根据工作需要,现诚挚邀请广大师生关注订阅。

一、公众号名称

青莲建大

二、公众号简介

“青莲建大”微信公众号是学校“青莲”系列廉洁文化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聚焦纪检监察信息发布,开展廉洁教育,传播廉洁文化,定期推送上级要闻、学校纪检监察动态、“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周报、《青莲》杂志内容选登、相关政策讲解等资讯,用心讲好“建大纪检监察故事”,传播“建大纪检监察声音”。

三、关注范围

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特聘监督员,其他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等。

四、关注方式

1.打开微信→点击主界面右上角“+”标志→点击“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打开“青莲建大”公众号→点击“关注”。

2.打开微信→点击主界面右上角放大镜标志→选择“公众号”→搜索“青莲建大”或“qinglianjianda”→打开“青莲建大”→点击“关注”。

五、工作要求

1.“青莲建大”公众号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廉洁教育的重要载体,今后上级重要精神、学校“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周报等将通过“青莲建大”公众号进行推送。

2.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关注“青莲建大”公众号,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特聘监督员等要带头关注,积极转发分享,扩大“青莲建大”公众号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3. 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校园廉洁文化等向“青莲建大”公众号踊跃投稿,投稿联系人:刘晓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版权所有山东建筑大学 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