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山东建筑大学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试行)》(山建大纪字﹝2018﹞8号)印发以来,校纪委委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了调整,请各基层党组织在3月底前与联系的纪委委员完成对接,按照制度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附件:山东建筑大学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情况表
校纪委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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