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纪检委员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核,加强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和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现就报送2020年履职情况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聚焦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实施办法》第六条),总结2020年履职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结合学校《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对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制止餐饮浪费及落实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学校各项部署要求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结合履职中日常监督发现的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廉政风险情况进行总结。
2.总结要突出作为纪检委员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避免泛泛。注重写实,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注意提炼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中可以提炼1-2项特色和亮点工作。字数在2000字左右,其中履职中发现的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3.请各位纪检委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于11月25日12点前上交(电子版请发至jjb@sdjzu.edu.cn),纸质材料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BG426)。
联 系 人:赵海荣 孙国秀
电 话:86367172 86361020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