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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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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日期:2020-06-04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现就制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制定《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化,进一步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意识,但从去年制定《责任书》的情况来看,个别单位(部门)还存在大而化之、泛泛应付的现象。因此,各单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到《责任书》的制定工作中。

二、突出重点,细化责任。《责任书》的制定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结合,与年终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向校纪委会述责述廉紧密结合,对照《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照本单位(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要聚焦自身业务范围和岗位工作职责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加强研判、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量化,切实增强可操作性。

三、强化考核,确保落实。《责任书》是各单位(部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总目标和总遵循,制定《责任书》是共同夯实责任的手段,不能“一签了之”,学校纪委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日常还会对各单位(部门)相关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责任书》签订后,责任人和责任对象要对照责任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履责内容。

6月15日前,《责任书》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纪委备案(办公楼426室,联系电话:86361020)。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纪委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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