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解决我校各单位(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经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
监督检查对象为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近两年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情况,主要包括: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党政联席会等有关制度要求,落实“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及审核审批情况;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利用《“以案说纪”警示教育读本》等资料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职能部门是否立足本职本责,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对职责领域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
2.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水饮料;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巧立名目用公款宴请;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问题。
3.违规公款旅游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以参加会议、培训、调研、考察、集体活动等名义,组织、参加非公务活动的行为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是否存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4.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检查津补贴发放履行审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各类补贴;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问题。
5.违规公务接待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相关审批等程序;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超标;在同城公务活动中用公款安排宴请;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以虚假名义和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等问题。
6.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1.自查自纠(4月7日—5月7日)。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查摆本单位(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风险点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依规依纪整改纠正。
2.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学校将于5月份开始,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查阅资料、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近两年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近两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线索较多的单位(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3.查处曝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及时受理相关问题线索。监督电话:0531-86367172,邮箱:jjb@sdjzu.edu.cn。对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发现并查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对于发现和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提出工作措施,尽快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主动配合好学校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刀刃向内。自觉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作为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党员领导干部应坚持从自身严起、从自己查起,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对自身及分管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自查自纠,力求查找问题客观准确,做到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推动工作。
3.挺纪在前。对思想不重视,在专项监督检查中领导不力,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对顶风而上继续违反相关规定的坚决查处,切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4.提交材料。全体处科级干部签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处级干部的承诺书需上交学校纪委,科级干部的承诺书交单位(部门)留存。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2000字左右)需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请于5月7日前报送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jjb@sdjzu.edu.cn。
联系人:赵海荣(BG222房间)
联系电话:86367172
附件:1.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模板)
2.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
中共山东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