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在校生成绩或在读证明由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出具,加盖学院教学办公室章后到办公楼203加盖山东建筑大学成绩专用章。
2.已毕业学生成绩证明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存档成绩单,加盖档案专用章后到办公楼203加盖山东建筑大学成绩专用章。
3. 教务处不提供英文成绩单,需要英文成绩证明者可自行翻译,将中、英文成绩单一并交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203)复核,复核无误后加盖学校成绩专用章。
英文成绩单如为多页,则每页均需要写明学籍信息;英文成绩单中的课程顺序须与中文成绩单一致,成绩不得更改。
上一篇:学历/学位证明办理流程 下一篇: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学位证明书补办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