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历学位证书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本规程适合于1978年以后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学历或是学位证明书的补办。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学历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好照片,照片与上交纸质照片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蓝底免冠小两寸(4.8*3.3CM)照片一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xueji@sdjzu.edu.cn。(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命名,JPG格式。背景要求:浅蓝色;成像要求:成像区域上下要求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图像高宽比例为4:3,高640(像素)×宽48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30-100kb。)
邮件标题如下格式:证明书补办+姓名;照片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的无法在学信网进行标注。
4.2001年之前毕业未实行电子注册者,需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当年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及学籍卡、成绩单,1991年之前的毕业学生以及计划外(自费、委培等)但有高校录取简明登记表的学生需另外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生派遣材料的复印件。
5.2008年之前授予学位的,如申请学位证明书补办,需要到档案馆出具学位授予材料。无详细学位授予信息的但能确认授予学位的可开具学位授予证明,但不予办理学位证明书。
三、证书样式及效力
证明书由学校自行设计,且已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书效力等同于原证书,学历证明书信息在学信网进行标注。
四、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段受理相关申请(因证明书需要申请多个部门用印,寒暑假不接受办理)。
一般情况下,在受理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完结证书办理。申请人的补办申请受理时间以学籍科收到申请人纸质版材料为准。
五、其他说明:
1.材料用档案袋或是文件袋装好,并在封面上注明姓名。
2.证明书补办材料不接受邮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急需,学校可开具学历学位证明。
3.证明书信息以相应注册信息为准,未进行注册的以学校留存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山东建筑大学
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BG203,86367727
学校档案馆:艺术教学楼一楼档案馆,8636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