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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发展办公室、校友会及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学习《山东省慈善条例》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2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11日上午,合作发展办公室、校友会及教育发展基金会支部专题学习《山东省慈善条例》第一、二章相关内容。

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慈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省慈善事业进入了法治化建设新阶段,必将为推进我省依法治善、依法行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上,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山东省慈善条例》第一、二章相关内容。支部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加深对《条例》精神的理解领会和掌握,为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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