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第四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公告》,我校朱宝丽教授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着力推动全省法治人才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终评等环节,从数十名候选人中,最终确定10名人选。
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是在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下,在山东省法学界组织的一项权威性人才评选活动,评选坚持政治从严、学术优先、注重教书育人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实绩的标准。
朱宝丽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欧盟EMEA资助)。现任法学院副院长兼校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入选中央政法委首批双千计划挂职济南中院业务庭副庭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工程法学会秘书长等。主要研究领域:政府监管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信息法等。先后发表论文37篇(核心期刊16篇);出版专著2部,各类科研获奖20余项。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世界银行委托的子课题等课题30余项。曾获首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正高组),荣获山东建筑大学最美教师、十佳教师、优秀纪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审稿:王淑华
编审:何文玲
终审:张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