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山东建筑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博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3人,实到委员28人,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主任委员吴彬教授主持。
会议评价评定、审议审定了五项议题。秘书处秘书长、科研处处长张志刚汇报了议题的主要内容、制定依据和意见征集过程。经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评价评定通过了《山东建筑大学科研分类评价体系(试行)》,该文件由科研处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学校发文公布;审议通过了《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报告》,由秘书处进一步完善后报送校工会提交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书面审议;审议通过了《人才学术水平评价与推荐的组织办法(试行)》,该文件由人才工作处、科研处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提交学校发文公布;审议审定了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308篇论文”涉嫌造假事件调查工作的通知》中涉事2篇学术论文调查与处理意见,相关材料由秘书处存档;审议通过了《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与科学建设奖励办法(修订)》,由科研处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会议听取了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同志代表专门委员会秘书处,向会议做的校教学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价)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吴彬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本届学术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构建了学校科研分类评价体系、人才学术水平评价与推荐、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等等制度体系,这一系列的工作和成就,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稿:张志刚
编审:何文玲
终审:张之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