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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郑海超、张曼琦   发布日期:2025-10-16   信息来源:研究生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学科评议组、山东省学位委员会下达了我校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参加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我校机械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建筑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城乡规划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建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城乡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抽评结果均为“合格”。本轮7个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合格评估抽评,是对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肯定,充分展示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良好生态。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需进行合格评估。本轮合格评估的周期为2020-2025年,我校12个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共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此次周期性合格评估,其中机械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建筑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城乡规划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建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城乡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共7个学位点参与了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抽评工作。经过通讯评议、会议评议,专家组分别审查了我校7个学位点系统填报的基本状态信息表、学位授予点自评估报告、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和培养方案等材料,最终7个学位点的专家组都全票通过同意评估结果认定为“合格”,可继续授权。

学校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成立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各参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分别成立合格评估专项工作小组,形成校院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组织保障体系。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优化“以评促建”制度,构建全链条学位点管理体系,提升学科整体竞争力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为学校博士点授权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审稿:张鹏   编辑:李嘉麒   编审:张之稳   终审: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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