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师德师风考核按照个人自评、综合评议、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进行,经个人自评和党总支综合评议后确定师德考核等次,评议结果见附件《山东建筑大学师德师风评议结果汇总表》,现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