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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版)

作者:   时间:2021-01-24   来源:    阅读: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06月管理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目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具有全面、扎实的管理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和独立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具体包括:(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法律、信息及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和透彻理解管理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和技术,能够利用先进、规范的研究方法和恰当的定量分析技术研究解决管理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进行资料搜索、文献阅读和沟通交流,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4)培养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领域的高级专业管理人才。毕业后可到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专业管理、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学科方向

1.建设工程管理

2.建设工程造价

3.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工业工程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文献阅读报告0.5学期,教学科研实践1学期,学位论文撰写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修业期限申请,相关规定参见《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发[2018]45号)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4. 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文献阅读报告环节为10周,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按照《管理工程学院硕士生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要求》进行,并由学科导师组负责考核;(2)教学科研实践环节为20周,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由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应结合该环节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对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教学科研实践环节,其选题报告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进行。(3)选题报告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管理工程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2月底前完成;(4)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并在毕业前提交相应的学习总结和心得,作为考核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由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学科导师组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 本学科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5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20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见《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821号)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与培养方向密切相关的管理实践,研究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且必须以本学科的相关理论、建模、数据分析作为论证观点的支撑。

2.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在选题范围内至少阅读50篇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5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4.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学习形式、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1000至2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不少于2万字。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包含必要的问卷调查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6. 学位论文质量要求

(1)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应具有实际管理应用和学术理论上的意义。

(2)论文概念清晰、数据来源依据可靠、分析严谨,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研究结论给出良好的管理学诠释。

(3)论文能体现作者具备跟踪学科前沿,系统地运用管理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科学论证而获得的新知识、结论或所提供的分析角度、研究方法,对本学科某一方面的发展有所启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达到《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要求。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和《管理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管理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评阅,通过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山建大校办字〔2015〕16号)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字〔201558 号)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毕业

1.学位获得者,准予毕业。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准予毕业。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由管理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 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3. 本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实施过程中,局部修订时,须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调整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附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