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