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就2018年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需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关于此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选拔范围
拟申报人员请登陆国家留学网的以下链接: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认真阅读“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相关信息及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山东建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建大校字【2010】130号文)规定条件的我校博士生导师均可申报。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2018年计划选派500人出国留学,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需具有中国国籍,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选派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三、申报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将统一组织申报。
1. 有意申报者请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研究确定拟推荐人员。以上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各单位于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中午11点前集中报国际处。
2. 学校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校层面的推荐选拔,学校同意申报的人员须在国际处指导下组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以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 由于4月5日-7日为法定假期,为了及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于4月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人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国际处联系人:孙好为 李潇 电话:86367302 86361368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附件:1. 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人才工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5日
编审:孙好为
审稿:陈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