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已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和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精心做好申报工作。
现就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该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申请人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该项目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山东建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建大校字【2010】130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条件的我校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参加山东大学与北京语言大学联合举办的英语培训班的人员请尽量申报此项目。若申报此项目未获批准,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纳入2018年4月份申报的我校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中。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同时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将统一组织申报。
1.申请人员请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报所在单位、部门。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不得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审批表》及《公派留学申报汇总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于2018年1月9日(周二)中午12:00之前集中报雪山书苑二楼楼国际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unhaowei@sdjzu.edu.cn。
2. 学校人才工作处及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校层面的选拔推荐。学校同意申报的人员在国际处的指导下自行进行网上申报,并把纸质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国际处,由国际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人才处或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孙好为 李潇 电话:86367302,86361368
附件:1. 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公派留学申报汇总表
人才工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月4日
编审:孙好为
审稿:陈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