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夯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评估)等工作基础,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现就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部门
数据填报工作由发展评估与规划处统筹,学生工作部、团委、发展评估与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人才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等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个大项以及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共77张表格。各表任务分工见附件1,各表数据内涵说明见附件2。
三、填报时间和方式
牵头部门(单位)填报时间为10月12日-10月26日,方式为在线填报。请各填报任务牵头部门(单位)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网络上报,网址和账户名称见附件3,密码另行通知。
四、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1.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山东建筑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德湖
成 员:刘青峰 李 展 王 鹏 张志刚 韩启峰 陈启辉
赵继龙 李秀领 冯兰东 张念军 宗建国 郝怀杰
季 虎 盛 会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学校数据审核。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小组成员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相应数据填报、审核确认和录入工作。
2. 日程安排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基础数据表(时间:10月19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完成基础数据表的采集、校对及录入工作,基础数据表如下:
基础数据表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间 |
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
人事处 |
10月19日 |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
人事处 |
10月19日 |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 |
教务处 |
10月19日 |
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
教务处 |
10月19日 |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10月19日 |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 |
人事处 |
10月14日(向教务处提供人事基础信息) |
教务处 |
10月19日(在人事基础信息中添加教学信息) |
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 |
人事处 |
10月19日 |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
教务处 |
10月19日 |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
教务处 |
10月19日 |
表1-7-2科研基地 |
科研处 |
10月19日 |
(注:上表所示10个基础数据表,直接关系到其余数据表能否按时填报,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二阶段:填报其余数据表(时间:10月26日前)。各责任部门(单位)完成其余数据表的采集、校对、录入及审核工作;
第三阶段:学校汇总及提交(时间:10月31日前)。发展评估与规划处按上级要求,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提交最终数据。
五、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国家对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数据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
2. 加强联络。各牵头部门(单位)要选择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为上年度填报人员。各部门负责填报数据工作的联络人于10月12日(周四)前加入数据填报工作QQ群(群号为178787920)。
3. 确保质量。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对于表中的汇总性统计数据,应自行留存相应的明细列表作为支撑材料。
各部门应确保数据填报质量(往年数据可自行从平台查阅或下载),尤其是教学状态数据,应面向各学院(部)进行数据复核(必要时,应由各学院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
4.填报模式。本次数据填报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首先由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依照各数据项表格填写电子文档,并依电子文档的最终稿打印输出,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利用系统填报账户将数据导入网络平台,由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系统审核提交。
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参与的表格,由牵头部门负责数据汇总、录入和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惠 电话:86361978
附件:
1.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
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