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保证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4日-9月8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教学检查工作。校本部由发展评估与规划处与教务处负责安排,检查组由校领导、校督导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烟台基地由发展评估与规划处与产教融合学院负责安排,检查组由校领导、校督导组成员、相关教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重点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缺课和调、停、代课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教学基本条件保障情况等。
2.学院(部)教学检查工作。由学院(部)负责安排,重点检查本学院(部)的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备课和教案准备情况、课堂讲授纪律情况;教材、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等的准备情况;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请各学院(部)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教务处和学院(部)排定的上课时间、方式,认真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好教学秩序。学院(部)期初教学秩序检查的组织、检查情况(院长(主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连同附件2于9月12日(周二)16:00前一并报发展评估与规划处(BG422)。
3.教学保障检查工作。由各教学条件保障部门组织安排,重点检查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完备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需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吴小惠 86361978
教务处 李 倩 86361165
邮 箱:11234@sdjzu.edu.cn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适用于各级检查组)
2.山东建筑大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统计表(适用于院部汇总检查情况)
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