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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1日 14:14 姚苗苗 点击:[]

各学院(部):

2021-2022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即将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26238:00至202282624:00。

二、评价方式

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依托新教务系统,采取线上评价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评教

1. 评教对象:本学期教授理论课程的课教师。

2. 参加人员:所有在校本科生

3. 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1)打开学校主页,点击右上方“数字校园门户”入口,凭学号、密码登陆,如下图所示:

微信图片_20220102144950.png

2)登陆后,点击下方新教务系统入口。

3)进入界面后,选择“教学评价--学生评价” 。

4)参评学生按照所学课程,逐一编辑、保存,对各指标客观地做出判断(A非常同意、B比较同意、C一般、D不太同意、E不同意)并对该课程教学给出希望和建议。每评价完一门课程都必须点击“提交”,方为有效。

(二)教师评学

1. 对象:本学期所有理论课任课教师的授课班级。

2. 参加人员:本学期教授理论课程的课教师。

3. 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1)打开学校主页,点击右上方“数字校园门户”入口,教工号、密码登陆,如下图所示:

微信图片_20220102144950.png

2)登陆后,点击下方新教务系统入口。

3)进入界面后,选择“教学评价--教师学风测评” 。

4)参评教师按照所教班级,逐一编辑、保存,对各指标客观地做出判断(A非常同意、B比较同意、C一般、D不太同意、E不同意)并对该班级给出希望和建议。每评价完一个班级都必须点击“提交”,方为有效。

四、有关说明

(一)评学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部)是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和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安排,教师评学结果将纳入学校学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授课教师主动参与到教学管理过程中来,以形成教与学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评学评教结果作为院(部)年度业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师生参评率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用于持续改进提升,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2022621

附件:

附件1.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附件2.教师评学操作手册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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