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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
全日制在校生如遇申请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参加全国赛事等情况需开具高考录取花名册(即高考成绩)或高考电子档案。
已毕业的学生如遇申请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录用等情况需提供在校学习期间成绩、高考录取花名册、高考电子档案。
Ø 来查阅利用档案时需要办什么手续?
在校生、已经毕业学生本人来馆查阅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经档案馆工作人员核实后,即可查阅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若是委托他人来馆查阅档案,被委托人则需出示您的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照片,经档案馆工作人员核实后,即可查阅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Ø 档案馆能通过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网聊等方式为在校和已毕业的学生提供所需的档案信息么?
因为档案中涉及诸多个人隐私,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档案馆暂不接受学生通过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网聊等方式查阅档案。您可以委托亲朋好友、老师同学来馆查阅您所需要的档案。
Ø 学校档案馆地址:
校内南侧 樱花路南 艺术教学楼东侧一楼档案馆 130室;
档案服务接待时间:
周一、周二、周五 全天,周三、周四上午;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寒暑假对外服务时间请关注档案馆网站的通知;
档案服务咨询热线:0531-8636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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