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

信息来源:档案馆 发布日期: 2013-04-26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及社会服务,档案馆及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一.服务承诺语:

   (一)、依法治档,规范管理。

   (二)、服务至上,安全第一。

   (三)、主动热情,周到细致。

   (四)、及时准确,师生满意。

   (五)、树立形象,高效创新。

    二.牢记宗旨,依法查档。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及学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定,讲究原则,按章办事,依法查档。

三.查阅档案,方便快捷。前来查档的部门和个人凡持合法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档案馆一律即时接待,有问必答,出具档案馆证明真实。

四.强化服务,主动热情。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查档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主动服务,用语文明规范,耐心解答查档者的咨询。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不能办的事情耐心解释清楚。

五.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度。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扯皮。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要明确指导,并能积极协助办理。

六.遵守办结时限。一般来馆查阅档案及时完成,当时无法满足查阅者查阅需求的,在两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七.在归档工作中,发现问题时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及时解决;遇到工作人员和归档单位双方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档案馆领导主动与有关方面联系,及时协商、沟通,努力解决问题,确保档案资料如期归档。

八.对违反承诺服务内容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山东建筑大学档案馆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