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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档案统计制度

信息来源:档案馆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23日 00:00     作者:     审核人: 陈明九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档案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档案统计纳入档案工作管理程序,及时做好统计,并作为档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台帐,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确保档案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可靠性。

三、档案统计的内容包括:1、馆藏档案的基础登记:包括档案的收进、移出等全宗案卷的数量变化,档案信息利用情况的登记等;2、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档案统计年报表、各种档案分类统计表格。

四、档案统计的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档案馆应定期进行统计数据分析,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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