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安排,财务处将于2019年9月16日起,由银行对老生2019-2020学年的专业注册学费、教材费进行批量扣款缴费,由于政策变化,本学年学费的收取方式有变化,所以,对于缴费相关问题说明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学分制收费和学年制收费?
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企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专升本学生。按照物价局批复标准,按学年收取。
我校自2015年起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企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专升本学生之外的学生),依据鲁价费函[2015]50号、鲁价费函[2018]74号文要求,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100元;专业注册学费是每学年的基础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正常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所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学制内累计专业注册学费”之和不超出“基本学费标准×学制”。
其中基本学费标准就是之前学年每年的预交标准。
二、本次所扣费用都包括什么费用?
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本次银行扣费包括学费和预收的教材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本次银行扣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预收的教材费。
三、为什么学费交纳方式与往年不一样?
2019年暑假期间,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 号)文件,对于学分制收费,有新的要求。原来是按照基本学费标准(含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按学年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现在要求,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所以,先收取专业注册学费。第一学期的学分学费,待报到入学由教务处统计好各学生的选课数据后,据实计算收取。
四、为什么暂时不收取住宿费?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改委废止了原《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11]64号文。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将于9月上旬出台。所以本学年住宿费,省里新标准出台前暂不收取,待新的收费标准确定后,和学分学费一并收取。
五、教材费是如何规定的?
教材费,仍然按学年代收,第一学年缴纳1000元,第二学年缴纳600元,第三学年缴纳400元,毕业前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财务处依据教务处教材科提供的名单及预收标准收取。
六、按新的收费要求,学生学费标准有变化么?
学费标准没有变化。以前年度的收费标准与现在所执行的是同一个收费标准,变化的是学费的收取方式。
对于学年制收费,按以往年度的标准准备即可。对于学分制收费,以往年度是根据收费标准,按学年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现在是先收取专业注册学费,再根据实际选课程,按学期据实收取学分学费。“正常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所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学制内累计专业注册学费”之和不超出“基本学费标准×学制”,所以学制内缴费总额基本相当。
七、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学费如何缴?
若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财务处会根据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供的数据做学费缓交处理,缓交金额为贷款金额;学生只需在银行卡中存入应缴金额与贷款金额的差额即可,待助学贷款发放后,由财务处将贷款转为学生学费。
八、学生交费农业银行卡变更怎么办?
目前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缴费方式就是通过银行从学生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定期进行批量扣费;若银行卡有变更,请及时到财务处进行登记更改,并在扣费期间内足额存入应交费用。
九、批量扣费的具体时间?
学校定于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进行批量扣费。由于银行及财政扣费系统每天只进行一次扣费并且有业务笔数的限制,所以将会拆分数据分批进行批量扣费,可能会导致相同年级或班级的同学不在同一天扣费。
财务处收费科联系电话:0531-86361887
山东建筑大学财务处
审稿:李小松
编审:耿军
终审:张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