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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往返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差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点击:

各相关单位、老师:

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烟台)启用后,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办理往返基地差旅费报销,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经费项目:在业财一体化平台相关单位设立“烟台基地经费”-“往返差旅费”项目(项目编号:1230901),并根据烟台基地管委会测算的各单位本科及研究生开课、研究生导师数量、经费需求等情况,暂按50%左右预拨经费指标。该项目仅用于支出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导师往返烟台基地差旅费用。

二、出差审批:出差前只需在学校OA系统-移动办公-外出报备-“来烟人员审批报备”模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9月2日该模块上线后,不需在业财一体化平台中办理出差事前申请,处级干部也不需在学校OA系统中报备),报销时打印相关审批单做为附件,通过业财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出差报销业务(无线上事前审批)”办理报销手续。

三、费用报销:城市间交通费用、往返当日伙食补助、交通补助等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9月2日起,学校将在烟台站、烟台南站和烟台基地之间安排班车,不再报销往返基地的市内交通费用。无特殊原因,不予报销自驾车费用。对于使用其他经费列支因公往返烟台基地差旅费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23年9月2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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