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审核评估有新增指标等要求;同时根据前期审核评估基础材料建设专项检查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学院(部)自评报告模板,其中新增指标内容为颜色标注部分。
请各学院(部)参照新修订自评报告模板要求,根据审核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修改本单位及各专业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并根据前面下发关于审核评估基础材料建设的通知要求及检查反馈建议,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审核评估基础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9月17日前将本单位及各专业修改后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sdjzshpg@163.com。谢谢!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