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教函[2010]29号,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认定及开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公共选修课的认定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拟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及其课程均须按照《规定》要求通过认定。
2.新开课教师需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向学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所开设课程如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交已取得的与拟开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科研、学习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
3.由院(部)对申请人的开课资质及开设课程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课程,报教务处复审认定。
4.已经通过认定的公共选修课,再次开课时,任课教师只需向学院(部)提出申请,无需再次认定。
5.校直人员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按课程归属学院(部)进行管理。
二、公示
教务处将对通过认定的公共选修课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课程列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山东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及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均需电子版和纸制版一份,学院汇总《2019-2020-1学期公共选修课拟新开课计划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yn@sdjzu.edu.cn,纸制版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教学科。
2. 所开设课程如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交已取得的与拟开设课程相关的教学、科研、学习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
3.系统录入方法:各学院(部)通过系统中“课程信息维护”→“课程信息院系查看”模块查看本学院曾开设的所有公共选修课程信息,新开课程需在“新开课程申请”模块中提交申请,已开过的公选课可直接进入“培养方案” →“执行计划管理” →“公选课计划维护”模块提交下学期需要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计划。公选课计划生成任务后,各学院需通过“教学任务维护”模块点击该课程新建任务录入相关维护信息。所有下学期要开设的公选课课程经任课教师确认上课时间后,学院汇总形成《2019-2020-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确认表》电子版,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务科以便排课。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6361507
附件:1.2019-2020-1学期公共选修课拟新开课计划表
2.2019-2020-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时间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