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每年因毕业生离校形成大量废弃非机动车,不仅占用停车资源,还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为此,拟对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一阶段:自行认领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师生员工需将安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背胶标识贴于自有电瓶车、摩托车前灯及自行车车把显著位置以示确认。背胶贴可到安全管理处领取(行政办公中心保安值班台)。学生由校团委组织发放,教职工(含临时工)由各单位组织发放,物业人员由宏泰物业组织发放。
二、第二阶段:清理回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逾期未粘贴标识的非机动车视为无主、废弃车辆,学校将进行统一清理回收,集中存放于南门。
三、第三阶段:回收处理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
因未按规定粘贴标识被清走的非机动车主,可到学校南门认领。过期后,学校将对回收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下一步学校将在公寓内开辟划定新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完善相关停车设施,所有非机动车辆需按要求有序停放,否则将被拖至学校南门集中处理。
安全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