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院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基础文明养成,学院在早操、课堂考勤、晚自习、晚点名、晚熄灯、公寓卫生安全等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以达到管理育人的效果,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规定
早操:大一年级学生在每周一至周五出早操(节假日除外),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进行早操管理,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按时出操,自律会负责学院早操组织及检查,带班辅导员负责所带班级做操质量。
课堂、晚自习考勤:严格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课堂、晚自习考勤实行班级自查和自律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级自查由班级考勤小组负责(班长任组长),确保各项考勤工作准确无误;学院自律会负责对各班级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大一新生的每天晚自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晚归、晚熄灯:学院全体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须按时返回宿舍休息,晚上22:30后未在宿舍视为晚归,晚于24:00点回宿舍的视为不归。晚归检查实行班级自查和自律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班级自查由班长和各宿舍舍长组成,每晚22:30进行检查,23:00未归的同学由班长负责联系,联系不到的向辅导员汇报。自律会抽查每周抽查各班级一次,并落实晚归不归的具体情况。
学院全体学生须遵守作息时间,23:00前熄灯休息。晚熄灯检查由学校自律会统一安排执行。
公寓卫生安全: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做好学院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宿舍内务卫生由舍长安排本室同学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有序。卫生安全检查实行每周四下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班级宿舍安全、内务情况进行督查。自律会每周四对学院全部宿舍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结果反馈
日常检查包括学校检查和学院检查,学校检查结果由自律会指导老师及时转发给自律会负责同学,落实违纪人员及原因并做好记录统计。学院自律会负责早操、课堂考勤、晚自习、晚点名、晚熄灯、公寓卫生安全等各项学院检查工作、做好记录统计及后续督察整改工作。
早操:每天将学院大一各班早操检查结果在新生年级群进行通报。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对于违纪个人进行处理:迟到、无故旷操、不遵守早操纪律者给与通报批评教育,对于批评教育不理不睬,态度恶劣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每周将学校、学院检查的课堂、晚自习考勤、晚点名、晚熄灯、公寓安全卫生等统计结果在各年级群进行通报。课堂、晚自习:迟到、早退三次折合旷课1学时,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旷课达到一定时数者,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处分。晚归: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对于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经劝阻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奖惩机制
学生个人:对于违纪学生,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本办法一周内进行处理。原则上,个人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学院警告处分,获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理结果盖章后由学生本人放入自己档案带中,并在年级群进行通报。各类处分情况与个人年度综合测评挂钩进行德育扣分,受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学年内评优评奖、入党推优资格,学生干部罢免现有职务。
班级集体:各类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先进班集体评优,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班级考核评优细则》中的积分规则进行计分。每半月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年级排名并在材料学院学生干部群进行通报,通报中列明班级分数、存在问题、整改事项及负责人;大一、大二、大三各班排名年级前三,基础文明分加2分(大一、大二各班累计三次位列前三名额外进行物质奖励);后三名的班级基础文明分扣2分,并对相关责任班委成员进行劝勉谈话,一周内落实处理结果。累计劝勉谈话超过三次、没有采取改进措施、态度消极的学生干部取消现有职务,本年度不得参评与学生干部相关的各类奖项,取消入党推优资格。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实施,暂试实行半年,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
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日常管理班级排名积分细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日常管理班级考核积分细则
班级考核从早操及集体活动、晚检查、课堂考勤、公寓安全文明等四个方面进行。班级考核得分=早操及大型活动得分+晚归晚熄灯得分+课堂晚自习考勤得分+公寓安全文明得分。
1、早操及集体活动(基础分10分)
早操检查分为校级检查和院级检查。校自律会每日对我院班级进行抽查,在学校抽查中被通报表扬的班级加1.5分/次,被通报批评的班级减1.5分/次。院自律会每日对全体班级进行检查,凡旷操者所在班级扣1分/人,迟到、不认真做操者所在班级扣0.5分/人。
对于年级全体同学参加的集体活动(如学生手册考试、学院早操比赛等),根据班级整体表现进行年级排名,对于排名前三名的班级进行物质奖励、基础文明分加1分,后三名的班级基础文明分扣1分。
2、晚归、晚熄灯(基础分10分)
晚检查包括晚归和晚熄灯检查。在学校晚归、晚熄灯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所在班级扣1.5分/次;在学院自律会晚归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所在班级扣1分/次。
3、课堂、晚自习考勤(基础分10分)
课堂考勤分为班级自查和校院抽查。校自律会、院自律会不定期对课堂考勤进行抽查。凡旷课者(含晚自习)所在班级扣1分/人/节。连续一个月无旷课的班级加2分。
4、公寓卫生安全(基础分10分)
学校不定期对公寓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在学校公寓安全文明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所在班级扣1.5分/次。学院自律会每周四对各班宿舍卫生安全进行检查,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所在班级扣1分/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