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统筹安全与发展,深刻领会和理解安全生产在工作中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要结合工作特点,在前期安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再排查、再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指定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进一步理清责任边界,做到安全工作无缝覆盖;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措施;要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管理、使用的工作场所和设备、物资开展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安全漏洞。一是对电器设备、线路、插排等强、弱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违规施工、带“病”运行、超役使用;二是根据教育厅要求,认真落实校园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和使用燃气和瓶装(灌装)液化气的单位或个人要主动向安全管理处报备并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三是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认真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违规充电;四是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规范操作水平,加强特种设备、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安全隐患排查;五是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排查未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有效整改,对于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外包单位设置在校内的设备、设施,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安全排查并责令运营单位提供安全评估检测报告。对于权属不明、责任不清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场地管理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学校汇报。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及学校要求,明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并保持信息畅通。尤其是学生公寓(含留学生公寓)、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昼夜在岗在位,检查值班区域内安全情况,盘查、登记外来人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遇有突发重大敏感事件和出现其他紧急情况,按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各单位、各部门要每周向分管校领导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和当前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动员,迅速开展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职尽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松懈心态,压紧压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启动问责机制。
联系人:申钊,电话:86361103。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编审:邢琳 终审:宗建国